香港公務員OEA津貼
海外教育津貼(OEA)是其中一項香港公務員可享有的福利。只適用於1996年8月1 日前加入政府服務的合資格海外及本地政府公務員。
根據規定,符合資格的僱員可以使用津貼供讀子女到英國升學。申領海外教育津貼時,有以下幾項條件限制:
1) 只有年齡介乎9 歲至19 歲的公務員子女能夠申領該津貼。在特殊情況下,如子女是傷殘或弱 智人士,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可酌情讓九歲以下的學童領取有關津貼到海外接受教育。
2) 申請人子女必須是入讀全日制的寄宿學校,而就讀學校必先獲得香港政府確認已達既定標準。
3) 在同一時間內,一名公務員最多只能讓4名子女享有此津貼。
此外,海外教育津貼和學生旅費津貼均視作可課稅的收入,而申請人夫婦亦須避免享有雙重福利。
津貼種類 | 津貼額如下: | |||
津貼種類 | 入讀年級或年齡 | 津貼等級 | 津貼額(一年) | 注意事項 |
學費連住宿 | 小學(YEAR 6 或以下) | ---- | £ 6,450 | 分三個學期申請 |
小學(YEAR 7 或以上) | ---- | £7,437 | 分三個學期申請 | |
12 歲以下 | 1 | HK$17,700 | 分三個學期申請 | |
旅費(機票) | 年滿12歲但未滿19歲 | 2 | HK$23,600 | 分三個學期申請 |
年滿19歲但未滿21歲 | 3 | HK$11,800 | 分三個學期申請 | |
行李箱 | ---- | ---- | 約 HK$500 | 初次出國 |